为规范期货直播间讲师行为,维护期货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期货讲师直播活动的所有期货讲师。
一、讲师资格
1. 基本条件
- 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 具有期货从业资格证书;
- 具有三年以上期货从业经验;
- 具有较强的期货理论知识和市场分析能力;

- 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授课技巧。
2. 审核程序
- 期货讲师需向期货公司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期货从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 期货公司对讲师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合格证明。
二、讲师行为规范
1. 内容合规
- 讲师在直播间授课内容必须真实、客观、公正,不得发布虚假、误导性信息;
- 讲师不得荐股、炒作、喊单,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投资者进行交易;
- 讲师不得提供交易策略、买卖建议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
2. 授课方式
- 讲师授课方式应科学、严谨,不得采用夸大、煽动性语言;
- 讲师应以期货知识普及、市场分析为主,不得过度营销或推介任何产品或服务。
3. 直播间管理
- 讲师应对直播间进行有效管理,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 讲师应建立完善的直播间规则,并对违规者进行适当处罚;
- 讲师应保留直播间授课记录,并按要求向期货公司报备。
三、监管措施
1. 期货公司监管
- 期货公司应建立健全期货讲师直播间管理制度,加强对讲师的审核和监管;
- 期货公司应定期对讲师授课内容进行抽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2. 证监会监管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期货讲师直播间活动的监督管理;
- 证监会可对违规讲师进行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吊销期货从业资格证书等。
期货讲师直播间规定旨在规范期货讲师行为,维护期货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期货讲师应严格遵守本规定,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向投资者普及期货知识,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期货公司和证监会将共同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期货市场环境。